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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卫健委2025年5月21日印发的苏卫财务〔2025〕19号《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院财务科会同多部门按照不高于同病种前3年同一参保类型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的标准,制定了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标准(见附件)。自2025年6月30日起,我院按照新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。
咨询、投诉电话:0516-83821017
附件: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标准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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